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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03 10:30:58
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本文共3908字]

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及市委市政府对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结合实际,现就我局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职责

(一)本实施方案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发布审核、安全管理等职责。政务新媒体的主办单位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委托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等工作。

(二)办公室和信息中心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建成以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各处室、单位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成为更加权威、便捷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形成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

(三)明确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责任。组建专业化的政务信息发布队伍,制定严谨、明确、具体、规范的发布程序,严格把握主题选择、内容设置、稿件组织、审核签发各个关口,确保紧扣新时代脉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声。政务信息发布应经信息产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全局干部大会、重点工作等重要工作需要报道的新闻稿件,必要时呈上级宣传部门审定。

(四)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快速处置机制。要会同市网信、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定期会商制度,完善处置新媒体舆情工作方案及具体措施。紧密跟踪监测网络政务舆情,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按照程序第一时间报告、妥善处置,确保无重大舆情事件的出现。

二、规范管理

要遵循政务新媒体发展规律,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将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一)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功能

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要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完善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主动推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信息,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优化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改革方案以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加强解读,解读形式力求多样化,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视频、直播、图解、数说、问答、弹幕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解读效果。要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提高响应速度,及时公布事件真相、表明态度、辟除谣言,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发布动态信息。对政策措施出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和公众质疑,要迅速澄清、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

(二)加强政民互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畅通政务新媒体政民互动渠道,设置公众留言评论、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要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加强与有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政务热线等要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善和使用统一、权威、全面的咨询答问库,不断提升答问效率和互动质量。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服务。要注重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纪念日、主题日等设置话题、策划活动,议题选择要多样化,贴近民生,吸引关注,保持与公众良性互动。鼓励采用微联动、微直播、随手拍等形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共创社会治理新模式。

(三)突出民生事项,提升掌上服务水平

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以民生事项为重点,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各处室、单位要梳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制定 “掌上办”服务事项清单,在官方网站同步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更新。政务新媒体提供办事服务应依托本级本部门已有的办事系统或服务平台,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要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简化操作环节,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实现用户统一、业务协同、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注重把握不同形态政务新媒体分众化、差异化的特点,开发微信小程序、提供办事平台移动端适配版,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受众,提升服务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开设整合

要按照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统筹推进、协同发展、资源节约的原则,规范有序开设政务新媒体。要统筹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建设,可结合实际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内容纳入客户端。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要全面支持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支持在不同终端便捷使用。

严格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在同一平台原则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得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禁止任何个人以单位名义开通政务新媒体。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与工作职责相关联,并在公开认证信息中标明主办单位名称,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原则上保持一致。若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告;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

(二)严格信息审核

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1.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严格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报送信息,需认真填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各单位填报《审查表》时,应准确填写拟公开信息名称(文号)、内容摘要,并勾选信息公开属性、拟公开渠道。拟公开信息逐级呈报并审核完成后,方可予以公开。

2.建立规范转载制度。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办的政务新媒体应及时转载,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重要政策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及时转载。

3.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内容的,发布单位要提前与涉及的单位做好协调沟通,确保发布的信息客观真实、内容一致。

4.完善信息发布更新制度。市、县级政府要确保做到每个工作日对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进行更新,市政府各部门要确保每周更新不少于2次(服务号平均每周更新不得少于1次)。要加强原创信息采编力度,提高原创文章、视频、问答、图集、评论等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比例。

(三)加强安全防护

1.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依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按相关要求设置密码防止弱口令,账号密码应由专职人员管理,账号登录要使用专用电脑或专门移动终端设备,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要安装正版系统软件和杀毒软件,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接入不明网络,及时升级安装补丁,坚决堵住“开后门”的漏洞。移动终端登录政务新媒体系统需经VPN认证,防范无线上网条件下访问系统的安全风险。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黑客攻击等行为建立断网预案,发现恶意入侵后,第一时间中止网络访问,防止不法侵害蔓延和不良影响扩大,并及时取证,向网信、公安部门报案,有效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2.强化政务新媒体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严禁违法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严禁公开涉嫌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对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要严格管理,未经信息公开审核不得对外公布或在互联网上传递、传播,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政务新媒体如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传播网络视听节目,要按照有关规定具备相应资质。

(四)强化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若发现涉及政策措施出台、突发性重大事件的新媒体舆情,应依照政务公开工作中舆情回应的工作要求,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说话”的原则,按程序及时做好回应工作。

不得强制推广政务新媒体,不得将下载使用或关注政务新媒体作为办事服务的前置条件或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点赞、转发信息,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

五、保障措施

要把政务新媒体发展列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大统筹推进力度,明确分管负责人,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负责人,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经费保障。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政策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

(二)重视人员培训

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理念,提高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建立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现场观摩和研讨交流等形式,增强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具备较强政治敏锐度和责任感的专业化队伍。

六、监督考核

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制定的考核指标,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在政务新媒体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激励表扬;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的,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的,或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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