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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的合同

时间:2023-12-14 20:16:31
承揽的合同通用15篇[本文共12909字]

承揽的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揽的合同1

发包人:(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营销中心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部分地、墙砖未在预算内)

5.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60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零壹佰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依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30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为准。

2、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情况,可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商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核对会审工作。

(3)委托白建华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2)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3)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1)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时付合同价20%,计¥32020元(叁万贰仟零贰拾元整);

(2)木工及隔断工程完工时付合同价40%,计¥64040元(陆万肆仟零肆拾元整);

(3)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35%,计¥56035(伍万陆仟零叁拾伍元整);

(4)留5%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应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2.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人员野蛮施工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代理人:

年月日: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盖章)

承揽的合同2

发包方: 江西省亿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 新城区人民医院右侧羽毛球馆附二楼装修 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合同名称: 金鑫二手车公司二楼装饰

2、合同内容:包工包料装修(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0%加3000元抽取后,承包给乙方施工)

3、工程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工程地点: 新城区人民医院右侧羽毛球馆附二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主料由甲方选定乙方购买)。

二、质量技术要求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完工后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甲方据此验收。(以效果图为准)

三、工程价款

合同总造价: (大写)(¥: 元),本工程总价款已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垃圾清理费、电费、相关税费等达到甲方验收要求的费用,地砖、地板主材料费用也包含在内,但为了保证质量,由甲方选定乙方购买。若施工工程合同外变更和增加项目内容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执行。

四、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必须按此合同签订的工期完成施工。每延误一天,扣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为违约金,并依此累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工期可适当顺延(以甲方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装修主材到场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40% ,装修工程完工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装修工程总价款的 ……此处隐藏9510个字……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九:其它: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3、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购买的’材料、电器、家具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卫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臵、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十一: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卫生间、厨房等防渗漏部分为五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二: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结算加工承揽费和乙方工程质量不达标,超出工期以及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条款中对违约金已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给甲方及乙方自己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

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负责反工修复至合格为止。

4。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也应予以赔偿。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揽的合同15

雇佣合同

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纯粹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在合同主体关系、报酬支付、履行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均有不同。

劳动合同

主体资格的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其主体并不具有上述的限制,雇佣合同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性和依附性。

国家干预的力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建立虽然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强调国家意志的主体地位。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干预贯穿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始终。而在雇佣合同中,主体双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过程中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主,国家基本不做干预。

争议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争议的处理受《劳动法》的调整,而且其处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对于劳动争议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当事人方可起诉。而在雇佣关系中发生的争议则主要由《民法通则》进行调整,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直接诉诸于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风险负担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 劳动者“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 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劳动者本人是否承担责任, 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可依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做出规定。劳动者若发生工伤, 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 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 12 条规定, 劳动者从理论上讲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 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 9条,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可以向雇员追偿。这里, 雇主和雇员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法律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而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只能依《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11条和其他相关条文处理, 但从理论上讲, 雇员不能获得双倍赔偿。

承揽合同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5、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6、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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